⒈ 歌舞伎。
⒈ 歌舞伎。
引《楚辞·招魂》:“肴羞未通,女乐罗些。”
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常坐高堂,施絳纱帐,前授生徒,后列女乐。”
《隋书·宇文化及传》:“腹心稍尽,兵势日蹙,兄弟更无他计,但相聚酣宴,奏女乐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九回:“定公 与 季斯 新得女乐,各自受用,日则歌舞,夜则枕席,一连三日,不去视朝听政。”
⒈ 歌舞妓。古代侍候统治阶级的女性乐工及舞者。
引《列子·周穆王》:「事之若君,推路寝以居之,引三牲以进之,选女乐以娱之。」
《三国演义·第五五回》:「增女乐数十余人,并金玉锦绮玩好之物。」
近歌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