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救济之使有产业。
⒉ 治业。
引《汉书·元帝纪》:“以三辅、太常、郡国公田及苑可省者振业贫民,貲不满千钱者赋贷种、食。”颜师古 注:“振起之,令有作业。”宋 司马光 《程夫人墓志铭》:“因求族姻之孤穷者,悉为嫁娶振业之。”
引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存问鰥寡废疾,无以自振业者,贷与之。”